抛开这个事件本身,编者有三点想说:
一是适时敲打“作恶”外企,很有必要。
我们欢迎包括美国公司在内的全球良性企业来华营商,中国也将矢志不渝的扩大开放,为所有企业不断改善营商环境。
但我们只欢迎那些遵守中国法规、尊重市场规则、拥有契约精神的良性企业,对那些“吃中国饭还砸中国锅”、对那些出于非商业目的损害中国企业的公司、对那些丢弃契约精神的企业“作恶者”,我们肯定是不欢迎的。
对“作恶者”进行调查、处罚,甚至放进“不可靠实体清单”从而全面限制它们在华营商,这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因为这样可以震慑那些帮美国政府助纣为虐的企业,能够有效震慑中美之外的不良第三方。
由于自己的决策很可能带给本国企业灾难性影响,那么白宫在进行任何针对中国企业的非法活动时,一旦涉及到美国公司,都会更加谨慎。
要不然,由于自己的行动不必付出任何代价,华盛顿的决策将会更加随意,那么针对中国企业的打压有可能越来越多,包裹“误投”这类事件也将层出不穷。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有利于保护中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