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如此,对手只要有力量和意志,就会竭尽全力反抗,并给另一方也造成力所能及的杀伤。因为战争失败的后果是如此的残酷,因此会迅速将双方的力量和潜力全都动员起来加入战争,将一切推向极限。
这样,战争手段要实现自己的目标,就必须如经典战略家克劳塞维茨在《战争论》中所说:消灭敌人的军队,或使其陷入不能继续作战的境地。
也就是说要么使敌人的抵抗力量从肉体上完全消失,要么使其因实力、意志等完全丧失,从而失去抵抗的意愿和行为。只有达成这种状态,才能使对方屈从于自己的意志。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必须具备一些最基本的条件:
1. 绝对优势的实力。在美国所有成功的贸易战中,自身实力上的绝对优势是最基本的前提条件。
2. 对最关键和重要的战略资源具有绝对控制权,使得自己可以具备零伤亡作战的能力。
3. 投入产出比非常划算。
回顾美国成功的贸易战,都具备了以上条件,这些条件的价值和作用与军事战争规律非常类似。贸易战虽然不是军事手段的战争,但军事力量本身往往成为贸易战的制胜的最主要因素——绝对控制权。
例如,迫使日本签订广场协议的贸易战,虽然看起来是贸易的较量,但美军在日本的驻军作为绝对控制权,使得它可以保证无论贸易战走向如何,都有最终手段迫使对方满足自己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