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这些事故案件,无论是无意泄密的,还是被间谍拉拢策反的,又或是主动卖密的,其结果无疑都给我国防安全和国家利益造成了损失,留下了隐患,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认真反思这些事故案件的发生,我们不难得出以下几点:
一是敌对势力在我国开展的间谍破坏活动从未停止过,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高,其攻击势头大有加强的趋势。
二是新技术为从事间谍活动大开方便之门,除了通过传统的软硬件(如:木马病毒、有漏洞的软件系统,数码相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攻击窃密外,高技术窃密手段和策略的运用更让人防不胜防。
比如,间谍卫星、无人机、激光、微型机器人、微型摄录机,以及利用社会工程学等手段对我方人员实施设计、拉拢和策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