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许自伤
逃兵,在我们的宣传教育中是怕死鬼,是一个很不光彩的角色,在有一些电影中还有枪毙逃兵的镜头。那么在79年对越自卫还击战前有一个紧急规定就是不许自伤,枪毙逃兵要团以上机关批准。
做出这一决定的是一些打过仗的部队首长,因为真正的战争与我们宣传品中的战争是有一些区别的。后来的战争实践证明,这一决定是非常英明的。因为在和平年代的宣传教育中是不会把自己误伤自己的事情讲出来的。
79年2月16日晚,我们就进入了战壕。早上4、5点钟就开始了炮火攻击,那时天还没亮,但整个炮火把天空都打红了。
我们的炮兵阵地也打的浓烟滚滚,分不清是我们的因为就是在平时的演习中也没有见过这种场面,没有见过打这么多炮弹的,有一些兵的腿不听招呼在那里哆嗦发软。
在部队发起进攻的时候,有一位衡山籍的兵怎么也爬不起来,最后是班长背着他往前进攻的,但缓过了这一阵子之后,这个兵反而变的很勇敢,打死了很多的敌人,后来成了战斗英雄。
如果当时班长一气之下把他给枪毙了岂不是冤枉了他也给后面的战斗造成了非战斗减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