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系列过程,显示出台军内部管理的极端松懈,也显示出“雄风-3”导弹的一些问题:
第一,在一艘军舰装载实弹(从导弹情况来看,其舰上火炮很可能也装载了实弹)的情况下,居然可以允许舰上几乎无人管理,空留一名拥有全权发射能力的操作手在作战室内。
第二,由于担心电子信号泄露,台军从未在台湾岛西侧发射过“雄风-3”导弹,从当天情况看,“金江”舰也并无要发射实弹的计划。那么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还搭载实弹
第三,导弹发射后飞行了数分钟,从结果倒推,该舰并没有发射后控制导弹自毁的功能,或有此功能但并未使用。
第四,正常情况下,“雄风-3”导弹应当是在输入发射诸元(即对方目标数据)后发射,在飞行初段和中段采用惯性制导,进入末段后弹上雷达开机捕捉目标。此次导弹操作手显然是随手胡乱输入了目标数据,但导弹居然不仅飞行了数十公里,而且在末段雷达开机后,“灵敏”地捕捉到渔船信号。但问题在于:无论是任何军舰的雷达反射信号,都应当与渔船有所区别。如果“雄风-3”上的雷达分不清军舰和渔船,那么只能说明在战时其很可能被对方用简单的方式干扰。
第五,7月1日上午发生导弹误射后,台军方在事后的第一反应是举行记者会,宣布导弹“掉落”澎湖外海且“无人伤亡”。在接近中午时,“翔利升”号几乎已经被拖回港内,台军方才被迫承认导弹误射造成人员伤亡。这一“乌龙后的乌龙”说明,台军内部存在极为严重的、已成体系的官僚习气,对待如此重大事件尚且这样漫不经心、不经调查即试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日常工作中蒙混过关、作风浮夸到何种地步,真是“窥一斑可知全豹”。
总的来看,台军(至少是台“海军”)在涉及反舰导弹这样重要装备的管理方面,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状态,而且似乎也没有准备类似于“导弹自毁”这样的补救措施。值得一提的是,“金江”舰的导弹发射筒是“两两相对”的倾斜式发射架,当天误射的发射筒朝向外海。如果发生了另外一种偶然——当天误射的导弹来自于朝向岸上的那一对发射筒,又可能造成何种伤亡?
台军导弹“乌龙”并非首次
实际上,台军的导弹闹出“乌龙”,既非首次,也绝非偶然。
早在陈水扁当政时期的2006年7月,台军举行“汉光22”号演习,动员1.3万人,出动各式战机、军舰、导弹,规模盛大,陈水扁及多名高级将领均在看台上观看演习情况。
在演习展示“抗登陆”训练期间,台军士兵在距离岸边约1.5公里处发射八枚“陶”式反坦克导弹,结果有两枚失控改变方向,分别在看台前约一百米的海面和沙滩爆炸,令看台上的陈水扁及高官将领饱受惊吓,当时台湾民间还传出暗杀陈水扁的揣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