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举报者称其美誉度受到损害
就郑绍鑫举对陈新造的举报, 潮阳区区委办公室曾向媒体回应称,陈新造出入的陶轩酒家不是高档场所,没有动用公款,仅花费600余元。
对于超标配车问题,陈新造的司机称陈新造使用超标车是因为公用配车出了故障,由区委办公室临时调配;车牌系套牌则是因为村民知道陈新造的车牌号后围堵,他担心影响书记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私下找交警大队要的。
陈新造本人、妻子以及潮阳区多名政府官员的证言称,举报内容上网后,“陈新造精神压力很大,老紧绷着脸,话也不多”,“饭也吃不下,晚上睡不着,血压突然升高,工作中总担心被监听”。
据南方周末报道,郑绍鑫案案发后,潮阳区共投入约40万元来提高安保。包括在区委、区政府办公场所增加5名保安,升级机关大院的监控设备,延长录像保存时间,并对围墙加高加固高,买新的电动拉闸大门等。
陈新造在笔录中称:“郑绍鑫对我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明显损害了执政党的形象,是对国家政治利益的挑战。同时,也妨害了我的政务行为,损害了我的政治形象,损害了我的公信力和美誉度,进而损害了国家党政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濠江区检察院也在起诉书中指控,郑绍鑫举报陈新造的行为“对潮阳区委区政府的形象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导致当地部分投资项目被推迟或者搁置,又严重影响了该区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同时对陈新造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
针对这一指控,郑绍鑫的辩护律师指出,相关证人证言的获取以及侦查活动均在陈新造的指挥下进行,没有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