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额制就是在人员管理上将现有司法人员分为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全面实施员额制后,只有入额的法官才有权办案,事务性的工作则由法官助理去做,而暂时不能进入员额的法官进入司法辅助人员序列或行政人员序列。
也就是说,今后只有入额的才能称作法官,而入额后的法官,必须在一线办案。由此,员额制将优秀法官资源集中到审判一线,入额法官就可以集中精力审案。
与员额制配套的是办案终身责任制,法官将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发生错案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此外,员额制将法官的发展与行政级别脱钩,建立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也就是按照法官等级来考核、评定、晋升,同时跟待遇挂钩,改变了过去法官按照行政职务晋升的做法。这样一来,法官的发展空间、职业保障、工资待遇将比过去有所提高。
员额制综合选拔 三种情形不能入额
据了解,根据北京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总体安排和《北京市法院法官首批入额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市法院法官首批入额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线审判 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主要通过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入额;助理审判员、离开员额岗位3年以上的审判员、申请进入与现岗位不同领域员额岗位的人员则通过考 试、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入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