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经阅卷发现,2014年9月28日,陈新造亲自联系潮阳区法院院长、副检察长、人大副主任、副区长等23名党政官员到潮阳宾馆,接受警方询问,为陈新造作证。
潮阳区官员的证言,主要是赞扬陈新造是好书记,积极招商引资,却遭人定位、偷拍、传到网上,严重影响陈书记的身心健康;担忧潮阳区的的投资环境和政府公信力,搁浅一些投资项目。
律师李肖霖质疑,前述23名证人和陈新造存在上下级利益关系,证言真实性存疑。特别是潮阳区法院和检察院的官员,为陈新造作证违反司法的独立性。
原一审时,李肖霖律师再三申请前述党政官员出庭作证,无一人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