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些事我们就能看出,特朗普年轻的时候,或许是风流点,但不太像一个下流的人:特朗普结过三次婚,当选总统以后,这些人都进入了大家的视线,但是他的前妻们从来没有说过特朗普一句坏话,尤其是第一任妻子伊凡娜非但没有说过特朗普一句坏话,而且全力支持特朗普。
其实,明眼人都知道,这是民主党对特朗普的又一次政治迫害。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美国的法院在没有充分的证据、证人的情况下,仅仅依靠所谓的“陪审团”和法官的主观臆断就能定特朗普的罪呢?
其实,这与美国的法律体系有关。当今世界主要有三大法律体系,它们分别是大陆法系、海洋法系和伊斯兰法系,其中大陆法系是主流,海洋法系是以英美和英国前殖民地国家为主的(英国在世界殖民的时候,将自己的法律体系“带”过去的),伊斯兰法系是以伊斯兰国家为主的。
伊斯兰法系是以宗教经典为基础立法的,这个我们就不说了。为什么会有大陆法系和海洋法系之分呢?这就说明,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完美的法律体系的,肯定是各有优点和缺点的,否则就没有必要有两种,甚至三种法律体系的。
假设一个人确实犯罪了,所有人都知道,但是你就是找不到犯罪证据。这个时候,怎么办?假设一个人确实没有犯罪,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他犯罪了,但所有人都认为他犯罪了。这个时候,怎么办?于是,就产生了两种可能:第一,决定你是否犯罪了,不一定非要证据,如果大多数人都认为你犯罪了,那么你就是犯罪了——“海洋法系”就是类似这种的,它的优点是不会让坏人逃避惩罚,但是也可能会诬陷好人。
第二,决定你是否犯罪了,一定需要证据,没有证据,即使所有人都认为你犯罪了,也不能定你的罪——“大陆法系”就是类似这种的,它的优点是不会诬陷好人,但是可能让坏人逍遥法外。
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采取的都是大陆法系,因为一切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款,法官只要对着法律条文进行判决就行了。
但是,也有少量国家采取的是海洋法系——海洋法系对法官的要求太高了(法官依靠自己的主观判断就能给你定罪,不一定需要证据,所以在这种法律体系下,法官的能力强弱、能否不受各种利益影响就显得异常的重要)。
大家还记得2019年香港废青事件吗?中国香港曾是英国的殖民地,所以它采取的就是英美的海洋法系。香港废青事件发生以后,中央出手,把英美势力给一锅端了。然后英国就威胁停止向香港派法官。
当时出现这则新闻的时候,很多人都说:赶紧让他们走,香港的混乱和那些法官不无关系。我可以这么说吧,如果英国真的停止向香港停派法官,那么香港将会非常困难。
道理非常简单:香港在英国的长期殖民下,整个法律体系里面都是英美的人(包括所有大法官),这也是英国这个“搅屎棍”控制香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那些法官都辞职了,那么整个大陆是没有懂海洋法系的法官可以委任的。海洋法系没有“法典”,而是由无数的“案例”组成的,想要成为一个合格的海洋法系的法官绝非一件简单的事。一旦所有法官都辞职了,你又没有任命人选,那时整个香港社会就乱了,除非你改变法律体系。改变法律体系,那肯定要有一个非常混乱的时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