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60年代,世界上主要的拥有核武器国家想让其他国家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时候,无核国家曾提出,如果想让我们签署这个条约,承诺不获得核武器,那么有核国家就得做出保证,保证不对无核国家使用或者威胁使用核武器。
在1968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签署时,无核国的这一诉求并没有体现在条约中。但是为了安抚无核国,1968年,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255号决议,提到了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要在无核武器国家遭受别国使用核武器的侵略或核威胁时采取行动,提供帮助,使用核武器保护无核国免受核打击或核威胁,这就是积极的安全保证。1995年4月5日,中国发布声明,重申无条件向所有无核国家提供“积极安全保证”。
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承诺在任何无核武器国家受到核武器攻击时,在安理会范围内采取行动,以便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采取适当措施向该国提供必要的援助和对攻击国实行严厉和有效的制裁。注意,中国提供的“积极安全保证”的承诺针对所有无核国家,同时并未明确解释是否使用核反击手段来援助受核攻击的国家。相比较而言,世界上现有的核保护伞只向盟国提供(比如美国承诺向日本提供核保护),只指核手段,甚至可能不排除首先使用核武器。
因此,中国的“积极安全保证”与现有核保护伞的完全不是一回事。虽然对历史看的颇多,不管是中国的,还是世界的,但纵观这些历史,你其实可以发现,战争是常态,和平才是短暂的。也不知道大家是否有一样的感受,最近这些年,“见证历史”的次数也是越来越频繁,也许,这才是世界发展的常态吧。
(责编: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