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之三,返程驱离。
设伏拦阻不一定每次都能成功,更不必追求每次都能成功。这样就需要在美西方政客结束窜访返回时进行驱离,而绝不能让飞机自由选择航线轻松离开台湾。返程驱离可以考虑两种方式。
一是战机伴飞押解到大陆机场迫降。然后,相关职能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对这些窜访台湾的政客以“非法入境人员”进行处理。
当面宣布对他们的处罚决定以及追加制裁决定后遣送或驱离出境,并及时向世界发布相关信息,以此打击这些政客的嚣张气焰,羞辱他们侵犯中国主权的行为。而对于搭乘同一航班的普通乘客要给予较高的经济补偿,并积极协助他们尽快到达目的地。
二是战机伴飞押解至指定航线。载有美西方政客的飞机,必须在我军机伴飞押解下,按指定航线飞离台湾周围空域。这样做既能彰显我们对这一空域的管制权,又能增加这些政客乘坐飞机不安全的心理压力。
只要确保我战机伴飞押解期间飞机没有坠机即可,之后发生任何问题我们概不负责。这些政客一旦知道自己乘坐的飞机随时都可能发生危险,就会更加慎重地考虑以后会不会再冒得窜访,同时对其他谋划窜访台湾的政客更是一种极强的警示和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