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改驻台机构名称?是因为按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确定的原则,美国与台湾只能进行经济文化方面的非官方往来,将“台北经济文化代表处”改为“台湾代表处”去掉的不仅有“经济文化”几个字,而且还将“台北”改成“台湾”,显然具有将台湾当作一个国家实体的意思在里面。
从法律层面将台湾定义为“非北约国家盟友”,虽然以前美国也实际上是将台湾当局视为自己的“盟友”,但从未从法律层面这么确定,将台湾地区视为美国法律意义上的盟友,那么美国就有了在台湾有事时进行政治和军事干预的法律依据。
以前美国成立的印太四方安全对话机制、奥库斯联盟、五眼联盟、印太经济框架等等都没有中国台湾地区,美国邀请日本、韩国参加北约领导人峰会也没有中国台湾地区,但最近美国在组建芯片联盟时却有了中国台湾地区,“芯片四方联盟”即Chip4就由美国、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组成,现在又要拉中国台湾地区加入印太经济框架,实际上是将台湾作为一个实体性的国家主体参加美国主导的联盟体系。
这份草案在多个方面提到增加对台军售、军援以及对台军事训练,这是要事实上将台湾打造成一头“豪猪”或一只“刺猬”的具体步骤。而且“台湾政策法案(草案)”还特别强调:美国对台军售条款“有助于吓阻中国军事行为”。
仔细分析这个草案中的许多内容都有其深刻的含义和挑衅意味,这份法案一旦通过,其影响显然要比佩洛西窜访台湾大得多,也会深远得多,因为这份草案在美国方面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地位,从根本上改变了中美两国在台湾问题上达成的政治共识,“一个中国”原则在这部草案面前已经被刺得千疮百孔,失去了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