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国家要破产躲外债,你能拦得住吗?
答:不能,但……
上台40多天的“救火总理”拉尼尔·维克勒马辛哈,7月5日对斯里兰卡国会说:“由于国家处于破产状态,我们须另外向他们(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交一份可持续性的偿债计划。”
这话被媒体传成,“斯里兰卡政府宣布国家破产”。
财政破产是真的,4月暂停偿债、5月被宣布主权违约时,差不多就是这个结局了。6月总理就说过经济“彻底崩溃”,现在承认破产,不过是挑明事实:之前到期的126亿美元外债先别指望我还了,总共510亿美元的外债,也就挂账上吧。
但就像企业破产不是自己宣布就算数的——法律意义上破产要成立,得债权人那边的法院首肯才行——斯里兰卡总理说的国家“破产”,也更多是当形容词描述一个既成事实,而不是当法律上做一个重大宣告。
主权比较任性,姑且你说破产就破产吧,但恨得牙痒痒的债权方(尤其是那些西方银行)会放过吗?别处融资难,你想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借钱纾困,可对方就要求你8月前先与债权方达成债务重组计划。这个要求很过分吗?
不太人道,但很符合资本的嗜血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