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美国证监会再将12家中概股公司列入“预摘牌”名单。
今年3月以来,中概股屡遭冲击,前后有4批共23家在美上市交易的中概股公司被纳入“预摘牌”名单,包括百度、搜狐、百济神州、盛美半导体等。
美国证监会表示,新纳入的12家公司须在5月3日前提交申辩,否则挪入“确定摘牌名单”,从美股退市。
摘牌与否,美国证交会如何判定?
凭据是美国《外国控股公司问责法》。
该法案2019年3月提出,2020年12月美国国会投票通过,经总统签字确认生效;2021年3月,美国证监会通过实施《外国控股公司问责法》的“临时最终规则”,并于2021年12月2日发布修正案确定。
“临时最终规则”中,有3条对在美上市他国公司影响较大:外国证券发行人需“确定其不受外国政府拥有或掌控”;外国证券发行人“必须遵守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审计标准”;外国证券发行人在其公司年度报告中,必须为自己及其任何合并的外国经营实体“提供某些额外的披露”。
其中最核心的是第二条。按其要求,外国在美上市公司“必须向PCAOB公开年报审计底稿”,而许多公司的审计底稿信息关乎国家安全。
过去,上市公司一年间的销售额是个总数,由会计师、律师确保数字真实、合法。
如果强制披露公司跟谁进行过交易、交易品种、交易金额、交易时间等,很可能泄露公司机密,甚至令其遭受无端制裁。
法国的阿尔斯通和中国的中兴、华为,在这方面早已给世界敲响警钟。
《外国控股公司问责法》和PCAOB的要求,并非专门针对中概股公司,所有在美上市的外国公司都要接受监管。但既然是“临时最终规则”,就有协商余地。
如何既满足美国法律法规又切实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保护中国在美上市公司和国际金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3月16日,国务院金融委召开会议强调:关于中概股,中美双方监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已取得积极进展,正致力于形成具体合作方案。中国政府继续支持各类企业到境外上市。
3月31日,中国证监会国际部负责人称,2021年8月以来,中美两国证监会主席3次召开视频会议,商讨解决中美审计监管合作中的遗留问题;中方与PCAOB进行了多轮“坦诚、专业和高效的会谈”,总体进展顺利,双方的沟通还将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