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稍微有点基础判断力,也能想得明白这种情况无关性别歧视的问题:消防部门招录男性多而女性少,这是因为消防救援是一个高危性、高体力型、高身体素质要求的工作,女性受限于自然生理因素影响,能达到要求的比较少。
而“警察和军队招录女性少”也是被曲解和错误解读的。事实上,中国的警校、警局、军队的女性招录情况,恰恰不是“不招女性”,而是“招不到”和“招不满”。比如,我国警察提审女犯必须是女警,但一线女警根本不够用。
这就和“学前教育”很难招到男教师,而女教师“独领风骚”是一样的道理:
事实上,将武警学校、警察学院的招生比例问题上升为“女权问题”,就是有人刻意为之。
我们今天将目光放到西方,或者放到中国以外的所有国家,会发现这种情况是全球性的,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欠发达国家,消防员队伍、警察队伍和军队队伍中,全都是男性的比例远大于女性,这是由客观存在的自然生理因素、社会性别分工因素所决定的。
所以说,极端女权主义者的问题不仅仅在于弱化女性责任和义务的问题上,还在于不顾实际地反自然逻辑、反客观因素。
男女平等,但也要考虑男女有别,女性生儿育女、积极投入到社会的发展建设中,是社会的半边天,男性参军入伍、保家卫国,是国家的顶梁柱,这并不违和,更没有优劣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