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大市场”怎么建?关键在这4个字
接下来又是一个关键问题,“全国统一大市场”既然能解决这么多难题,那它本身又该如何建设起来呢?
其具体操作流程,我们可以用“立破并举”四个字来解答。
“立”什么?立规矩,建规立制,比如中央提出了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四统一”的基础制度。
这是市场健康运行的底层规则,只有规则一致了,政策和执行才能真正协同统一,这也充分体现了对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尊重。
统一大市场,还需要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意见》就说了,要加强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减少自由裁量权等,目的都在于有效地提升监管效能,促进公平公正执法。当监管更加科学了,市场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就会增强。
那“破”什么?就是要打破改革面临的突出矛盾问题。具体而言,相关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着力强化反垄断,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
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条;
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外地企业等各类优惠政策;
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以及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做法等。
不难看出,这些措施既针对市场主体也针对政府部门,在着眼打破显性壁垒的同时,更强调破除各种隐性壁垒。
比如文件就给各地区提了个醒,“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这意味着各方应主动清理各种壁垒,特别是要破除思想上的壁垒,把新发展理念真正落实到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去。
我们也期待这种“立破并举”的做法,最终将以点上的改革破局,来为大局稳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