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大学学者陈一新分析称,美国的“战略模糊”并未变成“战略清晰”,也无意派军协防台湾,但美国对台军售却有了从防御性武器为主变成攻守兼备武器的本质性改变。当台湾由“刺猬战略”变成“豪猪战略”,不啻显示台湾军队将由“小而美”变成“小而强”,对解放军形成更大威胁。
这些年,美国尤其强调“不对称战力”。3月中旬台媒曾报道称,台“海军司令部”以“神鹰3号计划”为名,推动对美采购12架反潜直升机。结果传闻被美国拒绝,最主要原因是美国觉得不符合发展“不对称战力”的原则。
至于美国对台军售模式,自1979年台美“断交”直到布什政府2001年宣布潜艇等3项对台军售,台美基本都是在每年4月召开军售会议。在此之前,台军方会先派遣上将“副参谋总长”层级的官员率团赴美,把台湾希望采购的武器装备清单交给五角大楼。美国则通常采取“包裹式”的审查和公布,也就是把台军阶段性要采购的多项武器绑在一起,再一次性批准和公布,通常每次军售间隔从一年到数年不等。现在则改为“个案式”模式,即一项一项审查和宣布。
美国说一套做一套充满算计
在美国宣布对台军售以及台当局感谢的声明里,经常会出现两个名词——“与台湾关系法”及“六项保证”。
“与台湾关系法”是美国宣布与台当局“断交”、与大陆建交后,由时任总统卡特签署的,用于“规范”美台关系,里面提到美国向台湾“提供使其保持足够自卫能力所需数量的防御物资和防御服务”。“六项保证”则是美国政府在1982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署《八一七公报》时,又对台当局做出的“保证”。它包括美国未同意设定终止对台军售日期、未同意就对台军售议题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征询意见、不会在台北与北京之间担任斡旋角色、未同意修订“与台湾关系法”、未改变关于台湾“主权”的立场以及“不会对台施压,要求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谈判”。所谓“六项保证”还有其他版本,但基本大同小异。2015年10月,美国众议院提出一项决议案草案,“重申六项保证和与台湾关系法均为美台关系之重要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