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任的林郑月娥今年期满,已经宣布不再竞选连任。
2018年香港人陈同佳杀害台湾女友潘晓颖,杀人后把尸体塞进行李箱,抛尸新北市,然后逃回香港。
台湾那边追查线索后锁定陈同佳,电告香港警方,香港警察也动作迅速,逮捕了陈同佳。
但是港台间存在司法漏洞,两地之间没有引渡条例,所以无法将陈同佳送去台湾受审。
而且港台两地法律都是“属地原则”,就是看这个案件发生在哪地方,哪个地方的法律就管。
陈同佳在台湾杀人,那台湾去管。
除非陈同佳是在香港预谋了去台湾的杀人计划,那香港才能以杀人罪起诉他。
可陈同佳是在台湾临时起意杀人,不是早有预谋,所以香港这边无法用杀人罪起诉他。
如此一来,事情就僵了,香港无法用杀人罪起诉杀人嫌疑犯,同样也因为没有引渡条例,而无法把杀人嫌犯,引渡去台湾。
不少义愤填膺的人在网上批判,杀人犯就应该被严惩,那应该完善两地间的引渡条例,把人绳之以法。
一时间大家都骂香港是“逃犯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