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非常淡定,没有强势回应或是显得急不可耐,只表示愿意等待,并希望能在公开场合、明面上与公司董事会讨论这件事。
因为他体面的要求,美方态度也比较和善,毕竟当初有协议在先,沙特想提前收回,那就再商量商量,谈好价格,一切都好说。
亚马尼的举动也巩固了沙特友好的形象
四年后,阿美石油董事会最终“原则上”同意沙特政府出资购买阿美石油20%的股份。
对此,亚马尼表现出了他强硬的一面。
他不满意这过分缩水的股份。
经过一系列谈判和讨价还价,他最终说服董事会同意出售25%的股份,并成功让美国同意沙特政府在1981年前买下最多不超过51%的公司股份,为之后的继续“赎买”奠定了基础。
1974年,亚马尼与阿美公司的四家股东达成了新的协议,增加沙特持有的阿美公司股份到60%。
这是阿美国有化的第二步。
1976年3月,经过亚马尼与阿美公司美国股东的5天讨论后,公司发布一则声明,沙特政府将会买下阿美公司剩余的全部股权,并最终让阿美公司完全成为一家沙特的国企。
据当时《纽约时报》爆料,沙特政府向阿美公司的四家股东们支付15~20亿美元的总额。
实际上,这三次赎买的金额至今为止都还是机密,但这猜测的数目也足以让我们体会到这家公司富可敌国的价值。
1980年,沙特终于实现了对阿美的完全控股,按理来说,既然都赎回来了,那沙特政府自然可以随意掌控这家公司,但它并没有。
完成赎买后,沙特政府没有立即对阿美公司进行整合,甚至没有更换阿美公司的美方CEO。
阿美公司在法律上仍然是一家注册在特拉华州的美国公司,必须按照美国的法律来运营。
这再次体现了沙特的精明和耐心,既然迟早是我的,那就按程序走完,给双方都留点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