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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真实情况披露!可怕的征兆初现端倪

作者:
2022-03-01 09:48:41

同一家族的同姓村民与村干部之间,是血缘“强关系”,也就是“自家人”;宗族内部有完整的组织结构,比如各房都有“话事人”,每个小房支要服从更大的宗族结构;对一些村干部来说,管理家族宗族内部事务是头等大事,红白喜事、祭祖迎神、调解矛盾纠纷,样样怠慢不得。

长久以来,农村社会自然孕育了个体行为服从整体家族宗族利益的行为规范。尤其是在家族宗族势力旺盛的地区,家族宗族具有极强整合力,只要“话事人”决定行动,其他村民就有服从义务,尤其是为了本族利益团结斗争的义务。

随着城镇化进程推进,巨量发展资源也一定程度上“盘活”了家族宗族势力。比如,有的地方旧村改造、征地拆迁接连不断,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家族宗族对灰色利益就有了剩余索取权;有的地方集体资源丰富,背靠家族当选的村干部掌握资源分配权后,自然倾向于“肥水不流外人田”。

更糟糕的还有家族宗族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一起涉黑案件中,某家族式村干部负责出面,向建筑工程发包方索要工程,遭到拒绝后,该村干部便让黑老大煽动村民闹事,最终迫使工程承包方出让承包权。

家族宗族势力对农村基层政权的把控和侵蚀,严重干扰基层政治秩序,扭曲党和国家部署的大政方针,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清除“家族自留地”,任何时候都不能松劲。

近年来,国家对基层政权建设愈发重视,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基层权力的规章制度,家族宗族势力对基层政权的消极影响正在减弱,部分村庄已经实现由乱到治的根本性改善。

这种改善当然不是自发产生的,因为要触动实实在在的利益。总的看,一些有效经验做法值得广大农村基层地区持续深入推广。

首先,在村级权力产生环节,必须加强党的领导。比如,村干部选拔环节不仅要有民主选举,更要有后备干部培养制度,先将村里的好苗子选为村后备干部,由组织观察、培养、筛选,再经民主环节推选为村主要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