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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赠与小三财产妻子起诉赠与无效 与第三者“相爱”十余年

作者:
2022-02-17 14:07:24

前有男子出轨赠房竟发现孩子非亲生,再有妻子起诉索回巨额赠房赠款,现有小三再生一女索要18年抚养费。

男子赠与小三财产妻子起诉赠与无效 与第三者“相爱”十余年

近日,深圳龙华法院受理了一男子与发妻、第三者相互起诉引发的多宗民事纠纷案件,涉及了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忠诚义务、合同效力认定、抚养费支付标准等诸多法律问题。

男子赠与小三财产妻子起诉赠与无效 与第三者“相爱”十余年

被起诉后才发现抚养多年的孩子非亲生

谢某(丈夫)与郑某(妻子)登记结婚三十余载。寻求刺激的他,在外结识了万某,并与其偷偷发展恋情。2012年4月,万某生下一女,声称该女孩是谢某的亲生女儿,由此向其索要钱财。2018年,谢某转账百余万给万某用来购买房产。万某在选定一处湖南的房产后,立刻全额买下,并登记在其与其女儿名下。

男子赠与小三财产妻子起诉赠与无效 与第三者“相爱”十余年

2020年12月,郑某掌握证据后将谢某、万某及其女儿诉至法庭,要求三人返还全部购房款项111万余元及利息12万余元等。

然而,谢某与该女儿的亲子鉴定结果显示,该女儿与谢某并无亲子关系。万某有意隐瞒孩子的生父,谢某直至原配妻子郑某起诉后,才知晓这个事实。

2021年1月,原被告双方在龙华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共同约定万某及其女儿将上述款项所购置的房产过户给郑某。

据此,因谢某出轨所引发的第一个民事案件就此了结。

与第三者“相爱”十余年

男子赠与人民币500多万元

2021年3月,郑某向龙华法院提起第二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的民事案件,要求万某及其女儿返还基于谢某赠与的财产共计人民币547万余元及资金占用利息181万余元等。

2021年8月,龙华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确认谢某对万某及其女儿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并判决上述三人共同向郑某返还款项547万余元等。

据了解,此后三人均未提起上诉,上述判决目前已生效。郑某已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还在进一步执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