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法条的制约下,出现了显著的“寒蝉效应”:企业正式雇佣和解雇员工的成本过高,因此往往选择减少招聘,甚至主动限制自身规模,一次性逃避雇佣成本问题和政府监管烦恼。
而能承担起雇佣成本的,往往是能够占据垄断利益的巨型企业。他们和政府关系密切,资本投入规模极大,因此才能在空前复杂的用工环境中,扩大雇佣规模。
从国际经验来看,能雇佣大量劳动力的反倒是中小微企业。例如,我国中小微型企业雇佣了接近80%的企业就业劳动力。但是,印度由于用工环境过于苛刻复杂,严重制约中小企业发展,而剩下的往往是没有任何规模效应的微型企业,因此难以吸纳过剩劳动力。
因此,印度最具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并没有发展起来,反而依靠国内广阔市场和积累资金投入,发展出以大企业为主的资金密集型产业。
在这种背景下,印度制造业被雇佣规模往往只有十个人左右的微型企业填满,他们不仅难以产生规模效应,也很难利用出口网络。相比之下,中国、韩国等制造业较为发达的国家,则拥有更多数百人规模的制造业企业。
以中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纺织业为例,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近两万家,而受规模以上企业雇佣的工人则超过900万人,平均每个规模以上服装企业企业雇佣数量在400-500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