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个身份证的掩护下,李生发开启了他的“双面人生”。
“领导干部需要良好的形象。”李生发深以为然。于是,作为“李生发”时,他表现得积极上进、廉洁自律,在民主生活会上的自我剖析深刻实在,还提醒其他党员干部要常“照镜子”“正衣冠”。而作为“李居良”时,他毫无原则底线,无视纪法、肆无忌惮。
为了躲避监督,李生发以“李居良”的名义办理了多张银行卡,作为其房产倒卖、行贿受贿的“隐身衣”。他从不在临夏、永靖、康乐等地办理银行业务,大部分赃款都是亲自带到兰州,存到不同银行网点。据查,2007年9月至2014年6月,李生发先后以“李居良”名义存款810万元。
心如欲壑,后土难填。财迷心窍的李生发不满足于将贪污受贿的现金存在银行里变成“死钱”,绞尽脑汁谋求“生财之道”。
2008年,李生发以“李居良”的名义,在兰州市购买了第一套用于增值的房产,之后他转手卖出,净赚39万元。尝到甜头后,他坚信买房就是最好的投资。2009年后,李生发又用他和儿子的两个虚假身份证,在永靖县、广西北海、陕西西安等地购买了多套房产。“炒房”带来的资产急剧膨胀,冲昏了他的头脑,2019年,在听闻自己正被组织调查的情况下,他仍在兰州市购买了3套旧房等待拆迁补偿。
“办理买卖房产手续我都用‘李居良’的名字,交付房款也是用‘李居良’名下的银行卡刷的。我很自信自己做得天衣无缝,怎料现在成了我违法犯罪的铁证。”在留置点,李生发痛哭流涕道,“那一套套房产像一口口棺材将我入殓,一沓沓钞票像一堆堆冥币将我掩埋,党纪国法的阳光一照,我瞬间成了太阳山上的李四,被晒死在钱堆上。”
“李生发是典型的守财奴,薄情寡义。”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在他求学时,他的哥嫂为了供他上学牺牲了很多。然而,当上领导干部后,李生发为了标榜清廉,对哥嫂十分吝啬,只在过年时给其几百元“意思一下”;侄子一家四口至今挤在很小的廉租房中,而李生发曾在侄子住的小区倒卖过3套房;侄女前两年在兰州买房时由于手头紧张,四处借钱,李生发也不愿出手相助,自己却在兰州购买了3套房做投资……他把大部分钱财投入到“炒房”中,对哥哥一家的冷暖漠不关心,舍不得多给一分钱。“我这吝啬鬼,我这葛朗台!我这知恩不报的冷血动物!如今当哥嫂听闻我拥有十几套房产,上千万元违法资金时,能不为我的劣迹而怨恨吗?”李生发痛骂自己。
纸永远包不住火,伪装得再好,终究会有暴露的一天。2020年,李生发觉得“形势不对”,忙将家中的黄金、字画、陶罐等财物转移到亲戚朋友家中,并伪造证据,与老板们通谋串供。在被留置后,他仍然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交代问题时反反复复、出尔反尔,常张冠李戴、强词夺理,为自己开脱罪责,严重拖延办案时间,给办案工作造成阻碍。
“父母给我起小名‘居良’,我却做了这么多居心不良的事。我愧对父母、愧对党恩,回头无望。”在被留置两个多月后,他才真正反思、检视自己,“合格党员的标准,我一项都没有做到,有今日的下场不足为奇,大家千万不要像我一样。”李生发的“两面人生”发人深省,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引以为戒,始终牢记对党忠诚,决不当“两面派”、做“两面人”,要积极向组织交心交底,自觉接受监督,时常纠正行为偏差。
“老子当官掌权,儿子就经商发财”
自身不正,带坏家风,“手把手”传授其子请客送礼、拿钱开路的“围猎”之术,利用自己的“人脉”为其子经商搭桥铺路
作为党员干部,本应当好家风建设的“头雁”,在廉洁修身上以身作则,在立德立品上言传身教。李生发不但自身不正,还带坏家风,他将自己从政多年积累的“人脉”,用在为其子经商搭桥铺路上,大搞“前门当官,后门开店”,结局是“拔出萝卜带出泥”,父子二人双双被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