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海花岛的总体设计形态怪异杂乱。海花岛是一个建筑密度非常大的人造环境,将不同地域、不同历史时期各种风格类型的建筑胡乱拼凑在一起,是以追求猎奇为目标的奇观建筑的集合代表。与海南历史、文化、生态毫无关联的大杂烩式建筑群,带来的是一种视觉污染。
最后,海花岛填海造地的区隔式开发,宣扬了赤裸裸的炫富价值观。城市规划不是一个简单的空间问题或造型问题,背后承载的是一个社会的文化理想与价值取向。从国际上看,许多国家的城市在规划之初就强制要求,无论多高档的住宅区,都要混合进一定比例针对普通甚至低收入人群的社会住宅,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社会阶层的空间区隔带来长久的社会生态灾难。而海花岛建筑群,通过房价及消费门槛在海上造出了一个“富人区”,间接宣扬拜金主义,通过人群区隔加大贫富对立,这与我们当下走向共同富裕的社会基调格格不入。
换取一时经济发展的教训极其深刻
记者:对于39栋违建被勒令拆除,舆论认为必须零容忍,恢复原貌维护生态,我们该如何认识?
郭兆晖:发展是硬道理,但必须看到,发展应是全方位的发展。一个地方是否发展得好,不能光看经济指标,还要看创新、生态、社会效益、可持续性等诸多方面的表现,不能简单地以GDP论英雄。
海花岛违建共39栋楼,总建筑面积近43.5万平方米,如此大规模的违建被责令拆除,教训十分深刻。再次反映了一些地方和个别领导干部放不下“唯GDP”的思维定式,为了数字好看、排名靠前,不惜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造成了严重后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面向未来,领导干部必须谨慎决策、谨慎用权,要坚持正确政绩观,在实践中积极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有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
周榕:法律的权威不容挑战。制定城乡规划法的目的就在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海花岛39栋建筑属于违法建设,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妥善处置,该罚款的罚款、该改正的改正、该拆除的拆除。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权威不容挑战。
事实上,近年来的实践证明,不是违法建筑成为了既存事实,相关部门就没有办法。中央和有关部门对于整治违法建设一直保持高压态势。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就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随即出台《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
实践中,对于违法建设态度坚决处置,不仅可以维护规划权威性、促进城市发展转型,而且是对于错误政绩观的坚决纠正。放任不管、违法不处理或者“花钱就可以搞违建”的破窗效应一旦形成,很容易使个别领导干部为了出政绩而大肆违规决策、违规用权,由此引发的一系列违纪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恶劣影响难以估量。
违法建筑背后是扭曲政绩观
记者:现实中,违法建筑往往与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相联系,在一些地方有所发现,如何避免这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