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在当年的通报中称,兰世立涉嫌于2015年3月虚构其拥有暹罗航空有限公司100%股权等事实,诱骗事主个体商人李某联合购买“泰国东方航空公司”股份后,将李某以3.5亿元人民币购买的股份及相关资金非法占有。兰世立在广州警方依法对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潜逃偷渡出境,经多国后到新加坡。2016年8月3日,广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兰世立,2016年9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公安部将其列为“猎狐”追逃对象。
在广州警方发布这则通报后的两年时间里,兰世立一直生活在新加坡。但是,在2019年11月里的一天,他突然“消失”了。
被指控犯合同诈骗罪
广州市检察院指控,2015年3月,被告人兰世立与被害人李泉江一方签订合同约定,由李泉江出资人民币3亿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兰世立以现金1亿元及泰国暹罗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暹罗航空)、广东东星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星在线)100%股权合并作价2亿元(实际为兰世立转让暹罗航空、东星在线各50%股权给李泉江方)的出资方式,分五期对泰国东方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东航)全部股权及16架波音系列飞机产权进行收购。
2015年3月27日,兰世立和李泉江与被收购方泰东航股东王中惠签署股份及资产转让合同,自2015年3月27日至7月6日,李泉江方分多次投入收购合计3.56亿元(期间转回1300万元,实际投入收购款3.43亿元)交由兰世立操作,兰世立将其中2.6亿元支付给泰东航股东王中惠以完成第一、二期收购计划。随后,兰世立与李泉江方以共有的塞舌尔进兴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兴公司)和泰国兴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亚公司)完成泰东航60%股权及9架飞机的收购,其中进兴公司受让泰东航49%股权,兴亚公司受让泰东航11%股权,9架飞机权属转到双方共有的塞舌尔鼎亿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上述3.43亿元收购款除支付泰东航股东王中惠2.6亿元外,剩余8300万元被兰世立非法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