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官员却动起了歪脑筋,为了完成任务,对上搞形式主义,对下搞官僚主义,秉着“宁可错杀一万,不可放过一个”的刚性逻辑办事,治污有没有效果不好说,但绝对“立竿见影”地干扰了民生,打击了企业正常生产。
这些“一刀切”的做法本质上是懒政。一些官员觉得环保和民生互相对立,顾头不顾腚。
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比如,媒体报道的山西夏县吴村,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当地村民用上了生物质炉,把剪下的果树枝、秸秆颗粒等当作燃料做饭取暖。
这说明,通过技术改造就地取材,可以做到取暖治污两不误。关键是地方官员在思想上重视不重视,愿不愿意想法子。
近年来,国家也多次强调广开思路,在居民取暖问题上“宜煤则煤、宜电则电、宜气则气”。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专门提到,“增气减煤”要同步,不能灭了蜡烛再开灯,应该灯亮了再灭蜡烛。否则,煤炭是减下来了,群众屋里的温度靠啥补?冻坏了群众谁负责?
清洁能源替代是大势所趋,但在推广过程中,配套措施不能少。
比如,一些地方给群众配发电暖器,但电费远超烧煤、烧柴的取暖成本,每月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费用,显然超出了困难群众承担能力,政府怎样及时兑现、适度提高电费补贴?电暖器要有效果,对房屋的保暖性要求较高,一些困难户房屋保温层没做好,门缝窗缝较大,屋内采暖效果会大打折扣,当地如何协助做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