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实体进行制裁打击,是美国实施全政府战略遏制打击中国的重要手段。美国把中国实体列入制裁清单的借口主要有四类:
第一类借口是影响美国国家安全和美国外交利益,将国家安全严重泛化,以此将中国华为等一大批世界领先的中国高科技企业列入黑名单。美国专门针对华为发起3批次制裁,涉及华为系统的152个实体单位,是美国历史上对一个企业最大规模的制裁,并非法拘押华为高管孟晚舟超过3年。
第二类借口是所谓侵犯人权,如以中国新疆“侵犯人权”为由,分三批次将53个中国政府机构和企业实体列入制裁清单,妄称这些实体参与了针对新疆维族和以穆斯林为主的少数民族的镇压,妄称新疆对他们进行大规模任意拘留、强迫劳动和科技监视活动。
第三类借口是“中国特定行动危及美国利益”,如以中国南海造岛为理由,将25个中国机构和企业实体列入制裁清单。
第四类借口,美国以“涉嫌向美国走私芬太尼或相关生产原料”为由,对中国4家原料药和贸易企业和1名个人实施制裁。总的来看,其实施制裁借口主要集中在前两类。
所有这些表面借口背后,实质上是将实体制裁作为从政治上、科技上、金融上打击中国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