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强跟卢勇介绍的一家劳保用品经营部签订一份假的《销售合同》,根据事先安排,该经营部以尤强没有支付货款,把他起诉到了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法院立案受理,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达成一致,法院作出了民事调解书。
该案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疑点重重,涉及虚假诉讼,移交到了平江县公安局。一同移交的还有另外3起案件,都有卢勇的参与,涉及4套房产,2套位于长沙星沙,1套位于开福区,1套位于岳麓区。事发后,卢勇和3位卖家均投案自首,坦言都是为了规避长沙住房限购限售政策。
平江法院审理后认为,卢勇及尤强等3位卖家恶意串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其中被告人卢勇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属情节严重。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卢勇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尤强等3人均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