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各地已相继完成了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工作,密集出台鼓励生育措施。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完成修法或启动修法,其中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发放生育补贴备受关注。
11月26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通过,其中规定,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60日,男方享受陪产假15日。
浙江省新修订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一孩的产假为158天,生育二孩、三孩的产假为188天。妇女产假的期限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