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于是叫来村党支部书记王某京了解情况。自知纸包不住火,王某京说出实情:“这是村里给处理矿山事务人员的补贴款。”
原来,当地一矿山企业因生产需要占用了该村的公共设施,事后该企业给予岭后村一笔补偿款。
“收入有没有入‘三资’账户?发放补贴有没有在村里公示?”
“我们想着这笔钱又不是上级拨款,没有记录,就给几位村干部和经手的村民发了补贴。”在工作人员的追问下,王某京坦白了相关内情。
经查,2020年6月至2021年1月期间,经村党支部书记王某京同意,岭后村以处理矿山事务和发放电话补贴等名义,向村干部王某峰等五人发放补助7100元。随后,北冶镇党委分别给予王某京、王某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