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或者说,在他们看来,在印度的强奸案中,受害者都不是无辜的,甚至都是活该,只因她们没有遵从印度的“习俗”,就要遭此厄运。
在印度人的认知中,女生只要答应和男生出去,似乎就意味着不正经,就代表着可以乱摸乱睡。
甚至在一些给罪犯辩护的律师看来,女生同意和男生在晚上出门,就是要进行性交易。女生在和男生谈话时,只要带微笑,那就是性暗示。女生喝了男生给倒的酒,就代表同意被睡。
这在正常人眼里匪夷所思的逻辑,在印度却非常普遍。
从罪犯、辩护律师、路人再到罪犯家属,很多普通的印度人都是这种思想的支持者和拥护者。
他们从来不认为,该被谴责的是施暴者。
在该案的罪犯暨公交车司机Mukesh Singh看来,体面人家的女孩儿不会晚上九点还在外面闲逛,女人在强奸案中要负更大的责任。在他看来,男女生来就不是平等的,女孩要持家、做家务,而不是晚上在歌舞厅和酒吧瞎晃悠,做不该做的事,穿不该穿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