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知君注意到,根据简历显示,从2013年3月开始,王立科到江苏工作,历任江苏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等。不过,在到江苏工作前,王立科长期在辽宁工作。
1980年12月,王立科成为辽宁省北镇县(现为县级市北镇市)建设局房管所房管员,1981年7月任北镇县自来水公司政工员,1982年10月成为北镇县广宁派出所民警。
多说几句。
北镇市一位与王立科早年就有所接触的原法官曾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王立科初中毕业后就辍学,进入了北镇县一家招待所,负责烧锅炉。“他在做民警前,不存在做房管员和政工员的履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通报中曾提到,王立科“篡改、伪造个人档案”。
从1982年起至2013年,王立科在辽宁省政法系统工作了31年,担任过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等。
在辽宁工作期间,虽然王立科业务能力一般,但善于编织关系圈子,积攒人脉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