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每次气候协议都“不欢而散”呢?
第一个气候协议是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必须承担更多的减排,共有183个国家加入了这个协议,但是后来美国和加拿大都退出了这个协议。
2001年3月,布什政府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会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和"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承担减排和限排温室气体的义务"为借口,宣布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
2011年的气候会议后,加拿大也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当初加拿大自由党政府签署加入《京都议定书》,承诺截至2012年,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6%。但2009年加拿大的温室气体排放仍然比1990年高出17%,根本无法完成承诺。
至此,第一个世界性的气候协议名存实亡!
《京都议定书》死亡以后,2015年的时候,在欧洲的主导下又搞出一个《巴黎协议》出来,这是继《京都议定书》后第二份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但是在2020年的时候,美国又退出去了——现在拜登又加入了,但是谁知道换个总统以后会不会又退出呢?
虽然现在每年都开“气候大会”,但是成果却非常有限,因为每个国家都想为自己国家争取到更多的碳排放权,所以气候会议就成了吵架会议(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承担更多的责任,发达国家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多的责任)和讨价还价会议。
每次气候会议上,发达国家的无耻嘴脸就开始显示了:全世界发达国家人口加起来,都没有中国一国人口多,但在当年初次讨论分配时,发达国家就想分走一半左右的碳排放权,剩下全世界60亿人用另外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