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江苏省无锡市纪委监委通报称,2009年至2016年,孔维民在对外采购粮食中通过第三方公司间接加价采购,造成国家财政损失927万余元;2011年至2015年,孔维民与他人合谋,虚造代储保管费套取资金35.8万余元,用于违规吃请、购买烟酒、购物卡等。2006年至2012年,无锡新安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徐龙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非法收受7名管理服务对象贿赂共计38.5万元。
事实上,涉粮案件,在收购、储存、销售、轮换等各个环节都查出过问题。
从涉案情节看,一些粮库“硕鼠”胆大妄为、贪得无厌,作案时间长、次数多、涉案金额大。有的把国家粮库当私有企业,内部管理搞“家长制”,如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粮管所原所长于志刚担任所长20余年,将公有物业租金、补偿款等据为己有,把企业变成个人取款机。有的内外勾结、团伙作案,“塌方式腐败”时有发生,如江苏省仪征市基层粮站发生腐败窝案,15个基层粮站中有14名站长被查。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告诉记者,“储备粮就像空气一样,平时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但每时每刻都离不开。”
“粮库是储藏粮食最常用的设施。正所谓‘仓廪实,天下安’。一些基层粮库腐败案件的发生,直接侵害基层农民利益,严重侵蚀粮食安全根基,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必须从严从重查处。”孔祥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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