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法院最终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苏州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孙女李某的做法和冷漠的态度让老人心寒不已,在此案判决后又起诉李某,要求撤销对孙女的老宅拆迁份额赠与。法院认为,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予。
老人将老宅中属于自己的份额赠与李某的前提是李某对其进行赡养,但根据李某与奶奶之间的聊天记录中漠不关心的言语,以及李某在明知奶奶出租房屋用于补贴养老院费用的情况下,仍坚持诉讼的行为,均可证明其接受赠与后并未尽到承诺的赡养义务。据此,吴中法院判决支持老人的诉讼请求,撤销对李某的老宅份额赠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