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房子过户给孙女后,她一次也没来看过我,我身体不好又没人照顾,只能搬到养老院里住,但我的养老金不够支付养老院费用,所以才把房子出租补贴开销的……”法庭上,76岁的陆英(化名)满腹委屈,自己把老宅拆迁所得房产和补偿安置款全部赠与孙女,而孙女不仅对自己不闻不问,还将租客诉至法院企图将其赶走,让老人倍感无助。
(11月1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他们审理的这样一起返还原物纠纷,老人孙女李某在未与奶奶商量的情况下,以老人无权出租房屋为由要求租客迁出。法院在查明案情事实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三年前,陆英的老宅被拆迁,其丈夫和儿子已于多年前过世,女儿也放弃了拆迁利益,拆迁安置对象只有陆英与其儿媳林某、孙女李某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