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的发言,反映了许多国家共同的意见。事实上,在废除死刑问题上,中国的法学界存在激烈的争论。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一些大法官,都曾经公开支持废除死刑。
他们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废除死刑是人权表现,废除死刑之后,即使出现冤假错案,也可以得到纠正,可是,如果执行死刑,发现是冤假错案,很难挽回。
第二,按照罪刑相当的原则(或者罪行责相当原则),如果经济犯罪,判处死刑,显然不符合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分子只是聚敛财产,如果剥夺其生命,违反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大量统计数据表明,判处死刑,不可能减少犯罪,甚至有可能会出现更大规模的恶性犯罪。比如,对人贩子判处死刑,人贩子可能会在特殊的情况下,对贩卖的人口实施残酷虐待甚至杀人灭口。
第四,废除死刑可以提升中国的国际形象,使中国的人权保护状况,得到世界许多国家的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