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型巨头崛起之后,其影响力不断“破圈”。平台作为一种私人主体,却逐渐具备了公共基础设施的属性。任何生活在数字时代的人,都能感受到互联网平台的巨大力量。
试想,当绝大多数人都接入一个或几个平台时,平台的重要性和基础性丝毫不亚于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所以马云曾说:“我们认为未来阿里巴巴提供的服务会是企业继水、电、土地以外的第四种不可缺失的商务基础设施资源。”
随着网络规模的不断扩大,互联网平台对超额利润的垄断不断增强。一方面,平台依托数据汲取、资源调配和规则制定能力,在数字社会的分工结构中日益占据优势地位。平台借此压缩了支付给劳动者、平台内商家等的回报。另一方面,平台企业逃避了很多本应承担的责任,突出表现即平台企业的税负成本远低于传统企业。
由于平台巨头只提供渠道和“连接”,而不直接提供商品和服务,这在很大程度上回避了过程税,比如营业税,只要缴纳少量结果税即可,比如利润税。即便是这部分利润税,还可以通过增加企业成本,比如提高内部控制人报酬收入、将企业家个人消费转嫁为企业支出,从而抵扣最终利润等方式来规避。
换言之,在数字时代,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不但没有缓解,反而在相当程度上加剧了价值错配和贫富分化。马克思提出“异化”这一概念时,他大概想不到170多年后,数字技术这种新的生产力不但没有解放劳动者,反而编织了一套更繁复的枷锁,将劳动者束缚得几乎喘不过气。
平台控制劳动者、重塑劳动关系最典型的案例莫过于优步和美团。优步和美团都自称是中立的平台,并不拥有出租车、餐厅等实体资产,只提供信息,撮合乘客与司机、用户与外卖员之间达成交易,是典型的“连接”,而非“拥有”。
美国学者亚历克斯·罗森布拉特用了5年时间,穿越了25个城市,乘车行程超过8000千米,采访、观察了500多名网约车和出租车司机后,写下了《优步:算法重新定义工作》,揭示了优步等平台巨头如何打着“共享、科技与技术中立”的旗号,在制度的缝隙中游走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