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日报消息,9月29日上午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明确,“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9月26日消息,针对网民关于三孩优惠政策的咨询,河南省长垣市(县级市)政府26日答复称,一对夫妻(含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3周岁前,每年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各30日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
据悉,育儿假不是一个新鲜的概念,两年前就在各地计生部门探索新政的清单上。据悉,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4月颁布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各地由此遵令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