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让我们看看9月1日开始的“路条”是怎么写的:
9月1日起中国实施海上安全新规规定,包括潜水器、核动力船舶、载运放射性物质的船舶、载运散装的油类、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船舶、以及任何可能危及中国海上交通安全的其他船舶,在进入我国领海航行的时候,都必须进行提前报备,提供所需要的详细信息,如果未按要求进行报备,海事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理。
其次海警法也有明确规定,在特定情况下,海警船只可以对外国船只进行开火,所以说,只要有外国船只威胁到了我国的领海安全,我国对其进行打击处理完全是有法可依的,这当然包括美军的驱逐舰和航母。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海警法还是海上安全新规,只要打击处理外国船只,都有一个前提,那都是我国的领海主权受到侵害或者是特定的情况下。
"八路”查“路条”是很严格的,没有“路条”,不能通过,不能进村。
鬼子、汉奸、特务不可能有路条,难道就只是不让你“通过”?
那就未必了。
即使你离开了,说不定在那个地方打你的伏击。伏击点就不只是在“村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