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美国政府没有货币发行权,也没有金融资产和金融政策的决定权。美元不属于美利坚合众国。在金融政策方面,美国总统只是美联储一个代理执行者。
根据1913年国会立法通过的“联邦储备法案”(FederalReserveacc:),美国政府要想得到美元(作为美国政府的财政支出),必须通过国会批准,由财政部向美联储借贷,而后以美国的国民税收进行偿还。这种借贷构成美国对美联储的国债。
美联储发行“美联储债券”FederalReserveBond——就是“美元”。
美元,实际上是美联储以美国税收和国债为担保,借给美国政府的信用券(欠条)。美国国民有义务以所得税向美联储还债并且支付利息。实际上,美国国民平均收人的大约35%,都要作为联邦所得税上缴。
在1964年美国众议院货币委员会的公开听证会上,参议员赖特·帕特曼曾经指出:“美国政府每决定发行1美元,即相当于对联邦储备委员会提取1美元负债”。
所以,美国的巨额债务、巨额国债,都是美国政府欠债于美联储的,债主就是美联储。
美联储有权将部分债务作为次级贷款,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销售。这就是各国购买的美国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