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这个税交给国家之后,国家会怎么用呢?有很大一部分是无偿的用到穷人头上了,比如某一个人生活极其贫困,那么国家就去救济他,比如给他发100块钱救济款。
那么,这100块钱,就是国家用法律的形式,强制性地从你这个先富起来的人手上收过来,然后无偿的给穷人花。
那么,这不是劫富济贫是什么呢?
我们再来说第3次分配,第3次分配就是说经过了第1次分配,你有本事你拿的钱多,然后经历再次分配,你多交了税,然后你手上的钱仍然比别人多很多。
那怎么办呢?我们要努力的推动这些富人们用慈善的方式把钱自愿的捐出来,关键词是:自愿。
虽然它的关键词是自愿,但从结果上来讲,依然是富人把钱拿出来给穷人用,这不是劫富济贫是什么呢?
所以我说,共同富裕必然包含着劫富济贫。
但是我认同这样一个说法,不能把共同富裕等同于劫富济贫。
因为我们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不仅仅是靠劫富济贫,我们还有大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