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明显的落差,鲜明的对比,充分说明一个问题:美国国内对残疾人的保护和支持力度与中国相比存在明显差距!这种差距,本质上就是人权建设的差距!
美国和欧盟一直鼓吹人权至上,制定出专门的残疾人法案保障残疾人的权利。中国在这方面丝毫没有落后!
1990年7月,美国国会通过美国残疾人法案。
2019年,欧盟正式发表了《欧洲无障碍法案》。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通过,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进入新时代,中国政府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保障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地全面进入小康社会。
在中国飞速发展的过程中,残疾人一起分享了国家建设的丰硕果实,生存权得到切实保障,发展权逐一实现。
经过70年的发展,中国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进步,残疾人经济社会地位发生显著改变。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成为社会共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成为新的目标,远大目标是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