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动用计谋,兵对兵、将对将式的硬干,相信没有哪个国家是美国的对手。但兵者,诡道也,战争的胜利,武器从来不是第一位的。朝鲜战争中,志愿军用落后的“小米刀步枪”战胜了武装到牙齿的美国为首17国联军,就是证明。这次在阿富汗战争中也是一样,在阿富汗打了20年的战争,到现在其实也并不了解阿富汗,可谓知己不知彼。
毋庸置疑,美国在最初的战争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消灭了本·拉登,困死了奥马尔,极大地消耗了塔利班的有生力量。然而,接下来的战争,美国就不行了,美国武装了30万阿政府军,却打不败7万多塔利班,原因何在?
拜登总统认为阿政府军失败的原因是没有为自己而战、为国家而战的战斗意志,“你无法教会一个没有意愿为未来去战斗的政府”,但基辛格却不是这样认为的,基辛格认为“当代关于阿富汗人民不愿意为自己而战的说法是没有历史依据的,他们一直是为宗教和部落自治而战的凶猛战士”。
不管是特朗普还是拜登,他们作为美国三军总司令,其实并不了解阿富汗人,所以对败在阿富汗手里显得莫名其妙。与这二位总统比起来,基辛格对阿富汗人的了解比他们深刻得多。阿富汗之所以被称为“帝国坟墓”,并不是空穴来风的。
阿政府军遇到塔利班可能会交枪投降,但同样是这一批政府军士兵,如果变身塔利班战士,却有可能秒变杀人的魔王。为什么?因为拜登总统错误地以为他们会为“民主”、“自由”、“国家”而战,其实谬误千里。没有哪个阿政府军士兵这样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