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5条a款规定:WTO成员对中国企业进行反倾销调查确定相关产品价格和成本时可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如被调查中国企业能证明其所处行业符合市场经济条件,就应用中国的成本和价格;如果中国企业不能证明所处行业具备市场经济条件,WTO进口成员就可以不用中国的成本和价格,而用替代国的。而且明确规定,如果WTO成员认定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则整个条款终止;且在任何情况下,“替代国”的做法在中国入世15年后终止。
美国等西方国家违背契约精神,在中国加入WTO满15年后,借口中国不是市场经济国家,继续采用所谓“替代国”办法给中国加上贸易枷锁。2016年12月12日,针对美国和欧盟未按期终止对华进行反倾销“替代国”做法,中国正式向WTO提起诉讼。
问题的根本在于,中国已经处于世界经济舞台中央,如果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就意味美国认可中国在国际经济秩序中的地位,及中国在制定世界经济贸易规则上的权力。美国出于大国竞争的考量,睁着眼睛说瞎话,硬着头皮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此外,美国的社会主流价值观认为,市场经济应该建立在自由竞争和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民选政府、个人权利以及适度政府监管的基础之上,美国从骨子里把中国式的市场经济视为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