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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好文:中国最要紧的任务是“打败自己”!

作者:文和
2021-08-19 11:17:05

因此,就像历代王朝建立政权之初一样,中共也开始了针对生产资料与收入分配的改革。这个改革的重点就落到了公平上,各地开始重新丈量土地,分配农具,并组成农业合作社等生产单位,彻底消灭了中国持续数千年的地主与农民对立的问题。这种政策在中共建国之初具有相当的积极意义。1949至1977年中国农村生产活动主要效仿苏联,推进集体农庄模式,建立了多个家庭共同组成生产队。这种集体农场在短时期内集中战后中国所剩不多的生产资料并统一使用的模式,为恢复农村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使得中国的人口开始恢复增长,从建国之初不足四亿增加到了八亿,而且还成为了中国工业化的经济支撑。

但是集体农场模式也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缺点,那就是在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之下从事生产的人们干多干少一个样,甚至干与不干一个样,这就要求每一个参与集体农场建设的人都要不计个人得失,全力从事生产才能提高集体农场的产量,但这种设想显然是违反人性的。所以在集体农场模式推行一段时间之后,不可避免的在农村出现了大量消极怠工的农民,极大的打击了农村的农业生产。

正如中国第二代领导人邓小平所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在当时中国落后的状态下,走什么道路才能发展生产力,才能改善人民生活的问题成为了主要的争论点。邓小平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由此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大幕。他提出的“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说法,以极为实用的方式结束了中国“姓社还是姓资”的争论。一切改革全部围绕解放生产力展开。纵观中国改革开放四十余年,可以将其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改革开放之初,中国主要的问题是消除平均主义对民众生产积极性的打击。因此在1978至1992年,即改革开放初期的这个阶段,收入分配改革主要围绕着打破平均主义,落实按劳分配这两个基本点展开。如在中国农村展开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终结了生产队集体劳作的平均分配时代,将农村的基本生产单位重新定位在家庭层面上。

农民只对自己的田地负责,不再为集体负责,其收入直接取决于其生产效能,劳动成果不再会“被平均”。这种分配方式极大的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城市的改革中,也积极借鉴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验,确定了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将城镇职工的收入直接与其劳动成果关联。其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国逐渐出现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股份制等多种经济形式,收入分配也变得更加多样。

此时期中国政府明确表示“我们的分配政策,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 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体现公平”。这便是“先富带动后富”的说法。它的出现标志着中国从绝对的平均主义开始转向了追求效率,并且肯定了其它财富分配方式的合法性。同时,中国也开始建立一系列财富再分配的机制,如建立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税制和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此阶段为中国下阶段更大、更深入的改革打好了基础。

第二阶段为1992年至2002年。1992年的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提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的分配政策。这标志着在中国,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合法的成为了社会财富分配的重要参与方。后来,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又首次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此时中国的贫富差距和地区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开始出现端倪,当中国中西部农村地区将存款达到一万元的家庭羡慕的称为“万元户”,甚至当地政府和银行都会对万元户进行表彰的时候,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的万元户却与贫困户划上了等号。为了缓解中国的贫富差距问题,中国政府一方面继续完善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等税制, 并且颁布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社会保险征缴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开始为被改革甩下的民众兜底。此外还于1998年3月在原劳动部基础上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加强了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