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港媒东网报道了一则重磅消息:
港大校务委员会召开了特别会议,决定对所有参与7月7日港大学生会评议会、并在之后联合发布声明对7月1日刺伤港警的梁姓暴徒表示“哀悼”、“同情”、“慰问”的港毒学生,禁止“进入校园范围及使用大学设施和服务,直至另行通告”为止。
港大校委会还指,相关学生的行为有可能触犯法律并正在接受警方调查;若容许相关人士继续在校园内活动,将会对大学构成严重法律风险,更对校内其他人员与大学声誉产生不良影响,而基于事态严重,必须即时采取风险管理措施。
注意港大校委会的通报中包含的信息: 一是“禁止”对象非常广泛。是“所有参与7月7日港大学生会评议会的学生”,而不仅仅是是港大学生会就对声援七一独狼袭击事件发布决议时表示赞成的学生!
二是制裁的措施非同寻常。要求他们不得“进入校园范围及使用大学设施和服务”。这些人丢失学籍,当然已是在所难免! 三是港毒学生将面临严厉的惩罚。“已触犯法律,并正在接受警方调查”意味着,前期港警对这些港毒学生的调查,极可能有了结论,他们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和香港《刑事罪行条例》第9及第10条,下一步将面临刑罚问候! 四是港大在以最坚决的态度“割席”。通报中提到的“容许相关人士继续在校园内活动,将对大学构成严重法律风险”,就有此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