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金融案例。
去年美国因为香港问题对香港特区政府官员进行制裁,制裁的结果以特首林郑月娥为例——
竟然没有一个银行敢给林郑开展金融业务,所以,林郑发工资只能是现金,上街买东西也只能带现金。
有了这个《反外国制裁法》,首先中资银行就可以给林郑开展金融业务,那么中资银行就可能面临美国的报复性制裁,最严重的情况就是美国将中资银行踢出SWIFT系统,让中资银行丧失所有的海外业务。
美国如果敢这么干,中国也可以将美资银行纳入反制清单,然后就会查封、扣押、冻结美资银行在中国资产。
真到这个地步,中美差不多就是处于掀桌子的地步了。
通过这两个案例的推演,我们可以看到,一旦中方落地实施《反外国制裁法》,美方也强硬不退让,最后发展的结果一定就是喷着鼻息狠狠迎头相撞!
所以,这个时候为了避免一场世界性的灾难,是一定要一方作出妥协的。
那么会是谁妥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