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5月正式生效,其中明确规定区议员必须宣誓。香港国安法第6条也注明,除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涵盖的五类公职人员外,香港特区居民在参选或者就任公职时应当依法签署文件确认或者宣誓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
那些纷纷辞职的反对派区议员,显然是有“自知之明”,对自己做过什么心知肚明。他们自2020年1月上任以来,劣迹斑斑。
去年,时任中西区区议员的甘乃威和郑丽琼曾向食环署施压,“命令”拆国旗,并侮辱国家。
还有揽炒派区议员滥用区议会资源在多区悬挂80多条涉及抹黑政府、混淆是非的横额,大肆进行“黑暴”文宣。
这显然是香港法例不允许的。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日前已经表示,现任区议员进行宣誓的工作必须进行,法律不会形同虚设。
这句话决不是说说而已。
(责编: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