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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谁热衷把垃圾还是洋垃圾捧成“偶像”?

作者:
2021-07-21 09:27:52

一个唱歌靠调音、演戏全身僵硬,上综艺不好笑,就连年纪都没资格做鲜肉的人,居然就长期霸占了一线的咖位,年收入分分钟超越小目标。

本来就已经算是僭越了,按照常理,能力不够品德补足,哪怕是维持一个虚假的人设,都算是给公众一个掩耳盗铃的说法吧。

呵呵,几年前就被人实锤道德败坏,专睡女粉丝,人送外号“加拿大炮王”。

对了,此人虽然是华裔,但户口本早就改成加拿大了。

然而,即便丑闻传出来了,还得到了娱乐圈的各种力挺,比如搞个节目辩论一下,睡粉丝到底是不是活菩萨行为?

所以道德这件事是不存在的?又或者说加拿大人就该在中国高人一等?

替吴亦凡辩论的马薇薇也喜提活菩萨前男友一枚,是的,在奇葩说里眉来眼去公开恋情的周玄毅也热衷于当活菩萨,肉身布施女粉丝。

当然,我不是什么道德的卫道士,一个人私底下道德败坏,又手段高明,总能游离在法律的边缘,你还真不能拿他怎么着。

到底是谁热衷把垃圾还是洋垃圾捧成“偶像”?

但一个公众人物必须要恪守基本的伦理道德,而不是动不动就跟大家说我又不违法,然后利用自己掌握的资源优势,找讼棍把敢于批评他(她)道德有亏的全部律师信警告。

很遗憾,现在的明星也好,企业也好,一旦干出点破事被人发现,在社交平台上曝光,立刻就是律师信问候,请问这是个什么道理?

我听说富豪们倘若有要取消美国国籍或者美国绿卡,必须要向美国政府交纳天价的赋税,因为美国认为,你能获得天量的财富,离不开国家和社会的支持,跑路可以,把钱留下。

虽然我一向鄙视美帝的诸多做法,但对这点还是相当认可的。

一个公众人物或者公众企业,在国内谋取了偌大的利益,而其人道德水准低下,屡屡游走在法律的边缘,那么他又有什么资格来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利益?

这两天吃吴亦凡瓜的时候,我在想,从2016年的时候,这位加拿大人就已经被各方受害者揭露其私德有亏,但是在资本的呵护下,他还能继续靠着没啥才艺的一张装逼脸,霸占顶流位置,这给懵懂无知的青少年们传递了怎样的一种价值观呢?

这些天天买热搜榜的流量们,你以为真的能吸引住那些思想成熟,见解独立的成年人吗?

真正能被爱豆们迷得死去活来的,都是些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因为简单,所以更容易被流量圈里传导出的价值观所迷惑。